湖北日報訊 圖為:省物價局負責人赴武漢音樂學院調研
  “5月19日下午,赴武漢音樂學院調研。該院黨委書記楊鋒、院長彭志敏等院領導提出,武漢音樂學院作為全國9所獨立設置的音樂學院之一,也是中部地區唯一獨立設置的高等音樂學府,能否充分考慮音樂教育的特殊性,科學合理確定研究生學費收費標準,以正確反映教育培養成本?”“6月13日上午,赴武漢大學調研。該校黨委書記韓進、校長李曉紅等校領導提出,武漢大學作為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要充分考慮名牌高校重點專業辦學的特殊性,不斷完善和優化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頂層設計,積極支持武漢大學早日建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大學。”
  6月16日,在全省高校辦學成本調查監審聯繫會上,省物價局相關人士展示了該局局長謝連平近期在駐漢部分高校調研的座談記錄。
  5月29日,經省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省政府同意印發《關於深化價格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共28條,擬定了湖北省新一輪價格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到2020年(爭取在2018年前),全面完成深化價格體制機制改革的各項任務,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進一步完善,科學合理的價格調控體系和公開透明的價格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保障民生的價格政策進一步完備,為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價格環境。隨後,為保證《意見》落到實處,省物價局領導班子成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通過調研,大家深切感到:必須把解放思想作為全面深化價格改革的第一道程序,堅持知行合一抓落實,敢於擔當、勇於擔責,以市場之力突破價格調控監管的“一畝三分地”。
  湖北省是科教大省,全省各類高校120多所,其中“211工程”高校7所(含兩所“985工程”高校)。如何積極配合國家教育投入體制改革和教育成本分攤機制改革,充分發揮我省優質優勢高等教育資源作用,深入推進我省教育收費改革,促進各類高校持續健康發展?省物價局敢於“自我革命”,於5月15日在全國率先全面放開湖北省民辦普通高校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審批權限,改政府定價為市場調節價,由各民辦普通高校自行確定收費標準。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需,我有所為。這一次,通過嚴格的成本調查監審,發現武漢音樂學院研究生培養成本為4萬元/人·學年,扣除財政撥款後的定價成本應為2.7萬元/人·學年,但目前實際收取學費遠遠低於定價成本。對湖北省高校收費存在的矛盾,省物價局表示將用足用活國家宏觀政策,緊密結合湖北科教與人才強省及創新驅動戰略,加快湖北省高校收費改革步伐,力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儘快出台相關政策予以積極疏導,以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下一步,省物價局將抓好各項價格改革任務和措施的落實,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按照優質優價和成本補償的原則,積極探索分類制定湖北省不同層次公辦高校的學費標準,合理安排音樂舞蹈類專業與其他學科的收費差距,形成科學合理的高校教育收費標準結構體系。“我們這次調研,就全面深化價格改革問題到基層問計,起到了檢驗政策、發現問題、完善對策的作用。像這樣的調研,今後還要多開展。”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說。 (沈佳)
  (原標題:用壯士斷腕的氣魄推進價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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