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京弒母案因害怕被判死刑認罪,但檢察官表示先前不配合舉動也納入求刑考慮。圖片來自臺灣“今日新聞網”
  中新網11月30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2012年5月發生的臺灣花蓮女浮屍案,經警方調查後,發現乃死者蔡姓女兒與其曾姓男友,為了奪產狠心弒母。而花蓮地方法院於29日再次開庭審理,曾供出犯案經過的蔡女竟又改口,指稱全案的凶手是父親與阿姨。
  據瞭解,蔡女與男友涉嫌為了奪產而狠心弒母,曾轟動一時,而花蓮地院再次開庭審理時,蔡女突然在法庭翻供否認罪行,指稱父親與阿姨才是此案凶手。
  蔡女表示,自己是在父親的主導下,才會殺害母親,並稱之前的說詞皆為幻想,要求法官追查真相。而因蔡女將於12月3日羈押期滿,合議庭認為因蔡女殺害直系尊親屬為重罪,且有逃亡、串供之虞,裁定繼續延押2個月。
  據悉,去年5月4日,花連有民眾發現1具女性浮屍,警方比對失蹤人口,並查出死者身份並追查後,發現死者女兒與其曾姓男友交往時曾遭父母反對,疑似是曾男心生怨恨,慫恿蔡女奪產。
(原標題:臺灣弒母案忤逆女兒再翻供 稱父親與阿姨才是凶手)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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